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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S灭火装置型号规格 : QRR10L/S(QYS)
QYS灭火装置内置气溶胶发生剂
品 牌: 清宇
QYS灭火装置技术参数(依据XF499.1)
1、使用温度范围:-20℃~+55℃;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QYS灭火装置工作贮存压力:常压;
3、喷射时间:灭火装置充装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大于1 kg时≤120s;灭火装置充装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小于1 kg时≤40s;
4、灭火时间:≤150s;
5、灭火密度:200g/m3;
6、直流电阻:1~8Ω;
7、启动电流:1A/5min;
8、最大安全电流及时间:150mA/5min;
9、最小启动电流及时间:250mA/5ms;
10、气溶胶灭火装置发生剂贮存压力:常压;
11、气溶胶灭火装置发生剂贮存有效期:7年;
12、非限温型灭火装置的壳体温度:≤200℃;
13、非限温型灭火装置的喷口温度(或热间距): 0.10m≤400℃、0.15m≤200℃、0.20m≤75℃;
14、多台联连接方式:启动信号线应采用串联连接方式,反馈信号采用并联连接方式。
使用(安装)注意事项
1、安装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2、QYS灭火装置的安装、调试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3、安装后不得随意移动,严禁拆卸。
4、QYS灭火装置在安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前,严禁将任何外接线路与本灭火装置连接,验收合格后,方可连接,连接前应确保控制线路无启动电流信号输入。
5、发现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按下手动启动按钮并迅速撤离,撤离时应尽可能关好门窗。气溶胶即喷完后(装置表面有高温请勿接触,待装置表面温度冷却至常温常态处理),应及时对防护区做好通风换气,现场清理、设备清理、恢复等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气溶胶发生剂有效贮存期7年。在到期前3个月内,应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或制造厂商)取得联系更换(施工更换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严禁超期使用,更换下来过期的灭火装置未经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授权处理之前不得随意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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